序号 | 信息要素 | 内容 | |||||
1 | 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 | |||||
2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3 | 设定依据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五条: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第七条: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质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第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第十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核。 | |||||
4 | 权利来源 | 上级委托 | |||||
5 | 行使层级 | 市级 | |||||
6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 |||||
7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8 | 承诺时限 | 10 | |||||
9 | 受理条件 | 取得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3.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4.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5.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 |||||
10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等内容)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
2 | 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
3 | 申请企业章程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
4 |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
5 | 拆解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需提供由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拆解经营场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的证明文件) | 必要 | 复印件、原件 | 纸质 | 经营场地为工业用地,应建在工业园区或再生利用园区内 | ||
6 | 申请企业购置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者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
7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未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
8 | 申请企业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
9 | 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
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三份,按目录顺序胶装成册,首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印。电子版1份。 | |||||||
11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12 | 基本编码 | ||||||
13 | 实施编码 | ||||||
14 | 实施主体 | 大连市商务局 | |||||
15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16 | 实施主体编码 | 1121020000165409X4 | |||||
17 | 承办机构 | 大连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 |||||
18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19 | 办理流程图描述 | 1、受理: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1)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审查: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现场实地核查。 3、决定:审查合格后,制发受理意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4、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至申请人。 | |||||
20 | 是否收费 | 否 | |||||
21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
22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23 | 办理地点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一楼01D02窗口 | |||||
2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周六周日9:00-12:00,13:00-15:00实行预约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5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411)65852015 | |||||
26 | 监督投诉方式 | 监督投诉电话:(0411)12345 | |||||
27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28 | 通办范围 | 全市 | |||||
29 | 数量限制 | 有 | |||||
30 | 审批结果名称 | 受理意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
31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