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培育、扶持和规范大连老字号发展,传承和弘扬大连传统文化,提升大连品牌知名度,参照商务部、辽宁省商务厅关于老字号认定的相关政策文件,我局将开展大连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在大连市依法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品牌创立时间30年(含)以上,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5年(含)以上;

(二)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大连地域文化特征,并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品牌信誉良好;

(三)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依法拥有对应的代表性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五)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有较强影响力;

(六)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八)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二、申报材料

申报大连老字号的企业,需对照前述认定条件提供品牌历史、文化传承、商标权利、经营情况、社会评价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大连老字号申报表;

(二)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三)相关申报材料;

(四)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

各地区商务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各企业于2024年12月9日前向注册地的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全套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附件1)。

(二)资料初审

各地区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初审,确认申报有效的,于2024年12月10日前向市商务局提出推荐名单(附件2)并报送全套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

(三)调查评审

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专家对初审提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出拟认定的大连老字号名单。

(四)公示及认定

市商务局在官方网站对拟认定的大连老字号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大连老字号名单。市商务局向大连老字号企业统一颁发证书和牌匾,授权使用大连老字号标识。已获评中华老字号和辽宁老字号的大连企业自动取得大连老字号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地区商务部门要加强宣传和业务指导,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要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做好材料初审和企业推荐工作。

(二)注重时效,严守纪律

各地区商务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大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严格遵守有关时间节点要求。各级工作人员负有保守申报企业的隐私信息、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

五、联系人

陈烨  大连市商务局消费促进处  83686065

王一鸣  大连市消费指导促进会  15998551085

附件1.大连老字号申报书.docx

附件2.大连老字号申报推荐文件.doc

附件3.各区商务部门老字号工作联系电话.doc

      

大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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