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落实《辽宁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2023〕8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大连市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大连市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商务发〔2022〕87号)同时废止。
大连市商务局 大连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
大连市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2023〕8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市场供应,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消费升级,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建设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产品仓储加工配送设施,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布局,加快形成产销衔接更为畅通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不断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稳价保供能力,提升冷链服务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发展智慧农贸市场,增强便民惠民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
1.建设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建设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交易区和内部道路等公共设施,完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完善冷链仓储、检验检测、产品溯源、加工配送等设施设备,开展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完善电子结算、买卖双方经营和交易信息登记管理等配套设备。市场需位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的重要节点,农产品年交易额不低于150亿元,年交易量不低于100万吨,至少辐射周边五个省份。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2.升级改造农产品零售网点。完善农产品零售市场分区布局,改造环境及设施,支持市场配置智能电子秤、信息化管理等设备设施。支持农贸市场、连锁生鲜超市实施环境和设施改造,完善分区布局,进一步增强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追溯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完善供应链末端公益功能。发展城区智慧农贸市场,支持市场配置智能电子秤、信息化管理等设备设施,对品种、价格、销售量等交易信息统一管理,实现智能支付、交易溯源、计量监管、价格监测等智慧经营和管理模式。改善乡镇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完善运营、交易和卫生等设施。农贸市场需达到相关改造标准(见附件1、2)。连锁生鲜超市项目实施主体需在大连地区运营5个(含)以上直营零售网点,零售网点农产品经营面积占比50%(含)以上,蔬菜、水果、肉类等日常农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城区农贸市场不低于100万元,乡镇农贸市场、连锁生鲜超市不低于50万元。
3.建设改造农产品仓储加工配送设施。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冷库、周转仓、前置仓、产地仓、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设施,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分级、包装、冷冻冷藏等设备。完善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推动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加强产地冷链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分级、包装等设备,建设移动型、共享型、节能型冷链处理设施。加快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等设施设备,提升市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项目新增冷库库容500吨(含)以上,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方式
按照“菜单式、全公开、可追溯”的方式管理,采用以事后“以奖代补”方式,对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符合支持环节投资额的50%。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加工配送、城区农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连锁生鲜超市项目支持金额最高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连锁生鲜超市单个网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标准
1.项目实施企业应符合《辽宁省支持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经〔2022〕11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项目实施期限应为2021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2023年8月底前能够完工投入运营。
3.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不得低于第一部分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其中,2022年10月1日后投资额占比不低于10%。
4.项目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后连续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
5.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支持环节投资额的50%。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依法在大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情况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级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实施步骤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主要分为项目管理、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三个阶段。
(一)加强项目管理
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项目有序实施,避免重复支持。要增强工作的连续性,重点推动一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已开工但未完工的项目加快建设。要加强项目组织、申报、评审、验收、公示等过程管理,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妥善保管项目管理过程档案,包括申报资料、指导检查记录、评审验收报告、项目现场图片影像、项目现场验收单和公示文件等。
(二)细化验收流程
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部门是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赴项目现场逐项核对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全面、真实、准确,并形成由两名及以上验收人签字的项目现场验收单。要积极借助会计师事务所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力量,组织评审验收,对项目运营、设备价值、支付凭证、相关票据等进行核对,确保项目真实、合规。
(三)组织项目申报
申报企业向注册所属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3),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核实后,审核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后,提出项目验收审核意见。10月7日前,各地区主管部门将审验审核合格的项目报市商务局。同时,将每个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胶装A4大小)报送至市商务局(一式4份,带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逾期不予受理。
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审核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复审核验,出具项目支持意见。市商务局根据第三方机构复审核验及出具的项目支持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会同市财政局联合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四)资金拨付
申报辽宁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项目,待省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商务厅要求,按照资金拨付流程,拨付资金。接受资金支持的企业纳入我市农产品流通骨干队伍,并签订公益性保障协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将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消费和稳定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菜篮子”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在项目建设、管理和推进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工作指导,选派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二)完善公益性农产品机制
近年来,我市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出台过一系列支持政策,部分区市(县)政府也对相关农产品体系建设给予相关财政补助。各地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纳入农产品供应保障体系,明确应急保供、稳定价格、安全环保等保障要求,并纳入本地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严格项目审核
各区市(县)商务部门要全面了解项目建设情况,提高服务意识,全程跟踪建设进展,对建设标准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使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四)加强资金管理
各区市县(先导区)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办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对已获得专项资金或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五)加强宣传培训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政策,向相关企业进行解读政策支持内容、标准、对象、要求等,指导企业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确保基础好、功能强、影响广、有潜力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得到政策支持。
附件:1.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
2.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
3.项目申报材料
4.项目申报情况表
5.承诺书
6.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
7.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
城区农贸市场是指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零售为主要销售方式,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主要经营各类农副产品的场所。
一、设施改造
1.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
2.市场应为全封闭室内市场;建筑安全稳固,通风、采光条件良好;场内地面硬化处理,防滑、平整、清洁;市场主入口应设置统一背景的牌匾或门头,上面设置统一的标识和规范的市场名称:
农贸市场标识以圆形为基本图形,图形的上部代表英文大写字母GY,寓意“公益”,底部代表大地,绿色标识代表自然、生机、健康。字体采用“方正综艺简体”,凸显整洁、大方。背景颜色:C:82 M:44 Y:80 K:0;字颜色:C:2 M:1 Y:20 K:0。
3.市场实行分行划市、分区布局,合理划定鲜、活、生、熟、干、湿等功能交易区,主次通道满足经营需要;水产经营区应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建设和配置排水排污设施设备;摊位柜台和营业专间应统一设计改造,做到合理、实用、整齐、美观。
4.市场具备良好的给排水、通风、供电、消防和卫生等设施,合理配置公厕;根据经营商品的种类和数量配置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市场内应统一计量工具,场内出入口附近应设置顾客使用的公平秤;配备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及相应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二、功能提升
1.市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设施,实现场内WiFi全覆盖;设置电子监控系统;推行微信、支付宝、银联卡等支付方式。
2.市场应对经营户统一配置智能电子秤,实现对交易农产品品种、数量、价格等交易信息的采集;蔬菜、水果、畜禽、水产销售区域内经营户每户均应配置智能电子秤;市场应对智能电子秤实施统一采购、统一维护、统一检定,建立健全智能电子秤台账,并对智能电子秤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查。
3.市场应配置信息显示、查询、发布等设施设备,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农产品指导价格区间、检测信息、交易趋势统计分析、经营户排名、经营户证照信用等信息的查询和发布。
4.有条件的市场可自建或依托其他第三方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服务。
5.市场应配置智慧农贸系统专职操作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系统日常运行,商户培训和检查工作。
6.市场应具有连续完整的智慧经营者管理信息,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将市场信息实时接入政策信息平台。
附件2
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
乡镇农贸市场是指以乡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具有固定地点、固定集期、以农副产品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场所。
1.市场占地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米,地势平坦,地块整齐。
2.市场主入口应设置统一背景的牌匾或门头,上面设置统一的标识和规范的市场名称:
农贸市场标识以圆形为基本图形,图形的上部代表英文大写字母GY,寓意“公益”,底部代表大地,绿色标识代表自然、生机、健康。字体采用“方正综艺简体”,凸显整洁、大方。背景颜色:C:82 M:44 Y:80 K:0;字颜色:C:2 M:1 Y:20 K:0。
3.市场应建设固定摊位,材质可为砖混、金属、石材等,其尺寸规格应便于商户交易。
4.市场主要通道和交易场地应采用水泥、方砖、沥青、沙石等材料进行硬化或铺垫,便于渗水。
5.交易区域清晰,分行划市,每个区域有明确的指示标识。
6.市场具备基本的雨污水地下排放管道,能够保证场内雨污水及时排放;配置相应面积的公厕,并保持清洁卫生。
附件3
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
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政府以股权投入方式参与建设改造,提供平价或微利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其公益性功能主要体现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促进食品安全、推动绿色环保等方面。具体认定标准包括:
1.政府出资,国有控股或持有金股,拥有较强控制力;
2.市场内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0种左右鲜活农产品,批发价格低于当地特价主管部门监测价格的10%左右;
3.市场鲜活农产品综合收费水平低于本区域或本省非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均收费水平20%以上;
4.拥有较强的货源组织和产销调节能力,保障居民消费的主要品种交易规模在本地区有较强的影响力;
5.建立完善的交易结算、绿色环保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拥有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和配套设施;
6.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附件4
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情况表(附件6);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政支持环节实际费用支出明细汇总表及发票、合同(设施建设、设备采购金额大于1万元需提供)复印件。连锁生鲜超市项目明细汇总表、发票、合同按网点进行排序,其余项目按支持环节进行排序,并按设施、设备分类;
(4)真实性承诺(附件7);
(5)支持对象、支持方向和内容中规定的相关指标证明材料;
(6)项目建设用地自有或长期(不少于5年)租赁、使用证明;
(7)项目施工前整体及各支持环节设施、设备彩色图片;
(8)项目完工后整体及各支持环节设施、设备彩色图片;
(9)公益性批发市场需提供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协议,明确按照政府要求发挥公益功能;连锁生鲜超市需提供申报网点建设改造后3年不关店承诺书;
(10)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11)相关部门出具的申报项目未给予财政补贴说明;
(12)其他需要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了便于投资审计需要提供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报告”等)。
附件5
项目申报情况表
基 本 情 况 |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
近三年农产品交易额/销售额 | 2021年: 万元,2022年: 万元,2023年: 万元 | ||
联系人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项 目 建 设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
项目方向 | 项目建设性质 | □新建 | |
项目投资 | 项目支持环节 |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
是否获得过 | 是否正在申请 | ||
项目建设内容 | |||
项目申报的支持方向、支持环节内容(设施、设备分类排序描述),冷库库容单位统一用“吨”
|
附件6
承 诺 书
我单位保证提供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全部申报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附件7
项目情况表
填报地区:(盖章)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所属方向 | 项目所在地区 | 建设内容 (100字左右) | 项目建设 起止时间 (年、月)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 (万元) |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