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市2021年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货物贸易部分)实施方案》(大商务发〔2022〕5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拟支持结果(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市商务局反应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从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5月4日-5月9日)。
联系人:黄俣 联系电话:83686385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501室
附件:大连市2021年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货物贸易)分配方案.xlsx
大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4日